近期,我司(河南千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)收到市场反馈,有未经授权的经营者,盗用我司主体信息,在进行蜻蜓扫脸支付设备的售卖后,以我司名义回收维修设备并带走,然后失联。
此行为严重欺骗消费者,并损毁我司声誉,带来恶劣影响,我司正在收集证据,并保留进一步诉至法律的权利。
在此,我司郑重声明,我司从未进行此设备的经营,也未授权第三方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经营活动,请广大消费者在商业活动中,一定要签订带章的合同,并索要正规发票,以防上当受骗。如已经发生上当受骗,请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处理。
未加盖我司章的合同,未有我司开具的发票,均为假冒!!! 请消费者严格辨别!!!
经证据采集发现:
1、设备提供合同签订者为 “郑州微***信息技术有限公司”。
2、带走设备时,售后协议却 用 我司的名义;前后不一致,盗用并准备跑路。
3、签订合同的 “郑州微***信息技术有限公司”现已更名为“河南**软件科技有限公司”。